自治区发改委党组召开2018年第6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

自治区发改委党组召开2018年第6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

    5月10日上午,自治区发改委党组召开2018年第6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委党组书记、主任龚明珠同志主持会议。会上,龚明珠主任和刘丽娟副主任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专题研讨;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自治区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全区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进会议精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的意见》。委领导,各处室、所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共54人参加了会议。  

    委党组成员、驻委纪检监察组组长何杰同志结合我委近期开展的明查暗访工作,要求我委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发现违纪情况将严肃处理。最后,龚明珠主任强调,一是委属各党组织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要在前一阶段学习贯彻的基础上,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和学习研讨,委党组成员以及其他委领导要带头进行专题研讨,各基层党组织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通过党支部集体学习和政治例会开展大讨论大学习活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共产党宣言》的重大理论贡献,对世界社会主义产生的深远影响,充分认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真理性、预见性,不断从中汲取思想营养,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提高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机关党委要统筹做好安排协调指导工作,确保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二是各相关处室要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的意见》,及时研究制定我委的具体贯彻落实方案。三是委属各党组织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驻委纪检监察组会同机关纪委要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监督检查和问责力度,加强工作纪律建设,严在经常,抓在日常,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把我委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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